一·PE储罐的定期检验分为外部检验、内外部检验和全面检验。
PE储罐的检验周期应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条件酌情确定,但赛普实业工程师建议,外部检验每年至少一次,内外部检验每3年至少一次,全面检验每6年至少一次。如果PE储罐的使用期已达15年,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;若使用期已达20年,应每年至少一次内外部检验。经过定期检验的储罐,由检验人员提出检验报告,指明储罐可否继续使用,或者需要采取特殊监测等措施。检验报告应存入PE储罐技术档案内。
二·检验前的准备工作
1.查阅有关技术资料,了解
PE储罐在制造、安装和使用中曾发现的缺陷;
2.将
PE储罐内部介质排除干净,用盲板隔断与其连接的设备和管道,并应有明显的隔断标记;
3.将
PE储罐内残留气体进行置换清洗处理,并取样分析达到安全标准;
4.打开
PE储罐全部人孔,拆除罐体内件,清除内壁污物。
5.如PE储罐所存储的介质属于易燃易爆品,检验前应切断与
PE储罐有关的电源。进入罐内检验时,应使用电压不超过12V或24V的低压防爆灯,罐外还必须有专人监护。检验仪器和修理工具的电源电压超过36V时,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软线和可靠的接地线。
6.罐区应配备消防、安全和救护设施。如需动火作业,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。
三·检验内容
1.外部检验的主要内容
a·
PE储罐外表面有无裂纹、变形、局部过热等异常现象;
b·
PE储罐的接管焊缝、受压元件等有无泄漏;
c·安全附件和控制装置是否齐全、灵敏、可靠;
d·紧固螺栓是否完好,基础有无下沉、倾斜等异常现象;
2·外部检验的全部项目。
a·
PE储罐内外表面和开孔接管处有无介质腐蚀或冲刷磨损等现象;
b·
PE储罐的所有焊缝、封头过渡区和其他应力集中的部位有无断裂或裂纹;
c·罐体内外表面有腐蚀等现象时,应对有怀疑部位进行多处壁厚测量。测量的壁厚如小于设计最小壁厚时,应重新进行强度核定,并提出可否继续使用和许用最高工作压力的建议;
d·罐体内壁有脱炭、应力腐蚀、晶间腐蚀和疲劳裂纹等缺陷时,应进行金相检验和表面硬度测定,并提出检验报告。
3.全面检验的主要内容
a·内外部检验的全部项目;
b·对主要焊缝或壳体进行无损探伤抽查,抽查长度为容器焊缝总长度或壳体面积的20%;
c·经内外部检验合格后,按储罐设计压力的1.25倍进行水压试验和按储罐设计压力进行气密试验。在上述试验过程中,
PE储罐和各部焊缝无渗漏,以及储罐无可见的异常变形为合格。